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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其他货币资金发表时间:2022-03-29 10:08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有信用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借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增加;贷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应按其他货币资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一)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企业为开具信用证而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等。 (1)开证企业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将信用证保证金交存银行,取得银行盖章的“信用证申请书”回单,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支付企业接到开证行通知,取得供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和发票,借记支付对应的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 (3)余项转回企业将未用完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余额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 (二)存出投资款 存出投资款是指已经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 (1)划出资金时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一-存出投资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购买证券时购买股票、债券等,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一存出投资款”科目。 (3)收回资金时收回存入证券公司的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费金一存出投资款”科目。 业务咨询电话:13895753101(微信同号) 成为高企税收减免40% 成为高企30-50万的奖励资金 成为高企优先获得国家重点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 上一篇社会稳评工作履行报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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